本招标项目 沧州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区)设计 已由 河北沧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沧开发经发批字(2025)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沧州弘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弘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沧州经济开发区承接京津现代制造产业转移示范园一期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材料产业园区)设计;(2)规模:本项目为新材料产业园区,项目总用面积40000平方米(折合60亩),容积率≥1.3;(3)建设地点:沧州经济开发区;(4)资金来源:财政统筹;(5)标段划分:无;(6)设计周期:30天;(7)质量标准: 合格;(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室外工程等专业施工图设计;景观、智能化、绿建(基本级)、装配式(不含BIM应用)等专项施工图设计等。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甲方要求的其他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具有近期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4其他要求:(1)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3-19 09:00:00 至 2025-03-24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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