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东软凤凰医养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7525 | 工程名称 | 凤城东软凤凰医养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7525001001 | 标段名称 | 凤城东软凤凰医养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2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2月20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 | 建设地点 | 凤城市凤凰城街道新民村、东街村、城东村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金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凤凰医疗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格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邹红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1432017201872008 | 71480000.000000元 | 150日历天 |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经招标人认可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87.5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金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凤凰医疗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格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邹红 | 王作安 | 谭何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邹红 | 王作安 | 谭何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黄艳 | 黄涌 | 于少春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432017201872008]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辽1212014201511453]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川1512020202103939]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高级工程师(路桥)[1161630] | 高级工程师(道路与桥梁)(20190031470) | 高级工程师(道桥)(00123408)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1432017201872008 | 辽1212014201511453 | 川1512020202103939 | ||||||||
投标报价 | 71480000.000000元 | 71650000.000000元 | 71800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经招标人认可 |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经招标人认可 |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图审及各职能部门的审查并经招标人认可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评审得分 | 87.53 | 77.26 | 77.22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金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凤凰医疗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格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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