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
中宇建筑设计院(浙江)有限公司:
乐清市中心区ZX-18a-3地块(东山南农贸市场)设计项目,在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公示的基础上,现已定标,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请你单位按下述中标结果与招标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招标人名称 | 乐清市城东街道东山南经济合作社 | ||||
工程名称 | 乐清市中心区ZX-18a-3地块(东山南农贸市场)设计项目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用地面积为10789平方米,拟建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21574平方米,其中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菜市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本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0万元。 | ||||
签订合同期限 | 请于5日内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 | ||||
工程承包内容 | 包括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责任缺陷期等相关配合服务。 (1)第一阶段:实施性方案设计、工程投资估算书的编制,但不限于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和工程投资估算的调整,以及所涉及工程方案论证、报批的其他设计文本和其他相关服务(含报批配合)等工作。 (2)第二阶段:初步设计、工程投资概算书的编制,但不限于初步设计的优化调整和工程投资概算的调整,以及所涉及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报批的其他设计文本和其他相关服务(含报批配合)等工作。 (3)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人防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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