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广东雄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中山市东区起湾北道56号C区二层206(住所申报);增设一处经营场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1号之一(住所申报) | ¥224000.00元 |
标的内容 | 项目技术及要求 | 工期 | 中标(成交)金额 |
西区广丰社区工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钻探初步成果,10个日历天内提交详细勘察报告及电子版) 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查机构审查,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正式施工图。) | ¥224000.00元 |
谭凤喜、张琼、邝洁媚、黄怡媛、黄志炫、胡汝文(采购人代表)、冯建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进行收取。同时按《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执行。若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人民币5000元收取。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 收取对象 |
1 | 西区广丰社区工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三次) | 500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综合得分汇总表
供应商 | 初步 评审 | 商务技术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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