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2019修正)》及其实施细则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光明区长圳片区学位研究技术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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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295,000.00 | ||||||||||||||||
服务内容和承诺:参照购买前公告信息 | ||||||||||||||||
其它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栋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88215649 公告日期:2022年8月16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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