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06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万丰江境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 序号 | 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现更正为 |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2.2.2(2)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1)设计实施人员配备 |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名称、专业、执业注册(如有)、业绩和工作经历等方面一致。满分50分 优(5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近三年(2019年7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合同设计费金额在6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良(4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近三年(2019年7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合同设计费金额在450万元(含450万元)-650万元(不含6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中(3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近三年(2019年7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合同设计费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45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一般(2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近三年(2019年7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合同设计费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差(10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备注: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执业注册信息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应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封面及相关内容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满分50分)①专业设计人员最低人员配置不少于4人,专业设计人员有: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暖通专业负责人 1 人。各专业负责人员满足最低人员配置,得16分,在满足最低人员配置的基础上: (1)拟投入本项目的各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3分,此项满分18分; (2)除专业负责人外,各专业每增加一个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的设计人员,得2分,此项满分16分。 【备注:项目组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执业注册信息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应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 设计实施人员配备(分值:100分)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负责人在名称、专业、执业注册(如有)、业绩和工作经历等方面一致;职称、注册证或学历可作为加分项。满分50分 优(50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良(40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中(30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一般(20分): 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 差(10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或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附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2)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满分50分。 优(50分):拟投入本项目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且均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良(40分):拟投入本项目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其中4名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1名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中(30分):拟投入本项目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其中3名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2名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一般(20分):拟投入本项目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其中2名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3名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差(10分):拟投入本项目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其中1名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4名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 【备注:项目组人员应附身份证扫描件、职称证扫描件、执业注册信息扫描件和 “桂建云”截图,并在提供的截图或扫描件上加盖电子签章。项目组成员应附2022年5月-2022年7月份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
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并按以上内容执行,其余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招标人:
| 南宁万丰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南路8号 | 地 址: | 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商铺三楼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林昌荣 | 联 系 人: | 张烨、黄珍珍 |
| 电 话: | 0771-5302091 | 电 话: | 0771-5675006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zhongzi176@163.com |
| 网 址: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账 号: |
|
2022年8月24日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