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矿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NYXG-CG-2025-05) | |||||
一、招标条件 | |||||
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矿建工程二次已经备案。招标人为和田布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和田布雅矿区和田布雅煤矿一号井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矿建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县喀什塔什乡布雅煤矿,因项目所在地在和田县喀什塔石乡,距离和田县118公里,仅有一条S216省道与和田市区相连,交通运输上山时间为北京时间9:00—12:00(过检查站),下山时间为北京时间14:30—17:00,其余时间检查站禁止上、下山通行。 2.项目规模:集中回风上山掘进309米,副平硐整修(井颈段)20米。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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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 (1)资质条件: ①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矿山工程(井巷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2项(类似业绩是指: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工程(井巷工程)施工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还须提供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至少一张(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矿山工程及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中级(矿山工程或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管理业绩(证明材料同企业业绩要求),且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提供单位向本人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4)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5)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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