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锦绣天府2#林盘建筑设计服务项目
“关于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的补遗文件
1. 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编制后,签字盖章扫描成彩色PDF格式上传至招采平台;纸质投标文件共肆本(商务标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均需打印和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技术标及商务标纸质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袋密封,密封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电子版用U盘存储并放入商务标袋中。
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或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名确认或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及相关说明完整的填写,如不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投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5.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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